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的靈敏度高,檢出限低,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檢出限可達10-6g·L-1,無火焰原子吸收檢出限可達10-9g·L-1。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的相對誤差小于1%,無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為3%-5%。設備選擇性好,干擾小,由于分析方法不同元素時選用不同的元素燈作輻射源,吸收對該元素來說是特征性的。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的應用范圍廣,可測定的元素達70多種,幾乎包括所有金屬元素和一些類金屬元素(如,As、Se、Sb等)。
為使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的檢測功能在檢定期間內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在儀器設備兩次檢定期間,對該設備進行期間核查,以驗證設備是否保持校準時的狀態,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對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檢出限的核查要求:
調試儀器處于工作狀態(鎘空心陰極燈),待基線穩定后,通過對空白溶液多次測量的標準偏差結果及標準曲線回歸方程斜率,計算出鎘的檢出限(mg/L)。
XL=Xb+KSb;
式中:
Xb-空白溶液多次測量的平均值(n≥20);
Sb-空白溶液多次測量的標準偏差;
K-根據一定置信水平確定的系數;
則與XL—Xb(即KSb)相應的濃度或量即為檢出限L:
L=(XL—Xb)/S=KSb/S;
式中:
L-檢出限;
S-方法靈敏度(標準曲線回歸方程斜率)。